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思考
关于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思考
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对于解决我国民族问题、推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的意义。特别是罗甸县作为一个以布依族和苗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县,少数民族干部作为当地的领导力量和核心力量,其决定性尤其显著。
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来自本民族群众,植根于本民族地区。他们对改变本民族地区的落后面貌,提高本民族的生活品质,有着普通干部替代不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干部与本民族群众有着天然的联系,知晓本民族群众的思想感情和要求愿望,这使得他们在大力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同时也能确实反映本地群众的基本要求,也使党和政府及时了解并解决好存在的问题。
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新形势下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客观要求。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工作难度很大程度上来源于问题的复杂性,而少数民族干部深知本民族的历史、现状和特点,熟知本民族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他们在1
开展工作时更能够从深层次的民族感情出发,根据民族特点妥善合理解决掺杂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为民族地区的安定团结提供保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新形势下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客观要求。
目前,罗甸县少数民族科级干部共有500多名,约占总数的70%。但这还不能满足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干部配备要求。怎样推进罗甸县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扩大干部队伍数量,提高干部队伍质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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