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中医院传染病管理及信息报告制度
盐边县中医院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盐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通知(盐卫计办【2016】
148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管理及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提高传染病的报告率和报告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医院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宏
副组长:冯艳、肖声远、刘登国
组员。吉各结呷、王英、李平群、谭继勇、杨永艳、刘冰、陈相全、罗义林、夏崇玉、刘正荣、沈久凯、潘德菊、宋学峰、鲁桂芳、黄汉美。
二、疫情的管理:
(一)、疫情报告的病种:
1、法定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1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其他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
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恙虫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肝吸虫病、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粒细胞无形体病、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疾病及死亡、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afp(急性起病、以肢体运动障碍为主并办有肌肉弛缓性麻痹(软瘫)的一组疾病)、中东呼吸综合征、埃博拉出血热、塞卡病毒病、其他。
(二)、报告的时限及方法:甲类:
发现甲类传染病及属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时,尽快报告公共卫生科,同时填写传染病报2告卡交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于2小时内向县疾控机构报告,并网上直报。
乙、丙类:
1、发现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时,尽快报告公共卫生科,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交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于24小时内向县疾控机构报告,并网上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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