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创全省卫生工作先进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全
祁门县卫生局文件祁卫„2012‟103号
印发《祁门县卫生系统卫生纠风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通知
各乡镇卫生(分)院、县级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祁门县卫生系统卫生纠风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祁门县卫生局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日抄报:市卫生局、县纪委
祁门县卫生系统卫生纠风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卫生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祁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县纪委、县纠风办关于纠风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卫生纠风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
第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及时发现并纠正本辖区、本单位存在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第四条卫生纠风工作要与各项卫生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确保卫生纠风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促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五条县卫生局作为全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以下纠风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关于纠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要决定、部署要求。
(二)组织指导全县卫生系统纠风工作,适时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协调指导卫生行风案件的查办工作,督促查处或者组织直接查处有重大影响的卫生行风案件。
(四)建立健全卫生纠风工作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卫生工作大局和卫生业务工作,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卫生行业不正之风。
(五)加强卫生纠风工作的管理。对年度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并合理运用检查考核结果。
(六)组织开展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卫生行风评议工作,对工作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七)建立卫生纠风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辖区内重大卫生纠风工作事项。
(八)对卫生系统开展纠风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宣传卫生行业先进典型。
(九)积极支持配合上级卫生纠风部门和有关执纪执法部门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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