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定报告管理传染病诊断标准
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做好各级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二、各报告单位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及时、准确、完整的报告传染病疫情,报告卡填写清楚,不缺项。
三、建立健全传染病登记报告及疫情分析制度,固定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疫情收集、核对及上报,区疾控中心每月出一期疫情简报,每季、半年、年终写出各地疫情分析,年终写出传染病防治实施情况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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