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了我市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市环境保护法贯彻落实工作,对市政府环保重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并责成市环保局等部门,认真分析研究落实整改意见,结合全市环保工作实际,切实加以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按照《宣城市2011—2013年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和环保宣传教育,推进环保“进机关、进党校、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不断完善环境保护全民参与体系,大幅提升公众的生态文明理念和环保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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