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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恒姑 节后复产(工)安全 大检查工作方案
黔南州荔波县恒姑煤矿节后复产(工)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矿长:
编制:
审核:
二o一四年三月八日
恒姑煤矿节后复产(工)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荔安监【2015】
25号《荔波县煤矿节后复产(工)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推进,确保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政策,为了我矿各项复产(工)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组:组长:胡永雄(矿长)
副组长:周思政(安全矿长)、张明(工程师)
成员:康圣龙(生产矿长)、孔凡军(机电矿长)、周海波(通风工程师)、刘云(副矿长)、郑建立(副矿长)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黔安办【2015】
7号《关于做好煤矿节后复产复工验收工作的通知》、荔安监【2015】
25号《荔波县2015年春节后煤矿复产(工)验收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彻底排查治理各种安全生产隐患及时处理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努力提升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督促煤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开展矿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三、工作安排
1、成立恒姑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明确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的职责。
2、配齐满足复工复产要求的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
3、将全矿从业人员送荔波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符合要求者。每天至少两名矿级领导对工人进行不少于72学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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