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上墙制度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格局设置和上墙布置
一、格局设置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应成为党员活动、村民议事、代理服务、远程教育、文化娱乐的中心,统一配置活动内容、落实有标牌、办公室、党员活动室、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室、远程教育设备、图书杂志、信息网络、文件资料柜等“八有”的要求,统筹安排,做到一室多用。
1、办公室。至少一间以上(原则上书记、主任不配单间办公室),配备必要的办公品,安装电话(传真)设施,设立档案柜。有条件的可配备电脑及打印设备。办公设施要简朴实用,不得在办公室内摆放电视机、床铺等设施。
2、党员活动室(电教播放点、村民学校)。其面积要达到召开党员大公、村民代表会议和组织农民进行教育培训的需要,面积一般不少于50平方米,配备桌椅、电视机、影碟机、书报资料、黑板等活动设备;预埋电视、宽带网线,能保证党员、团员、村民、妇女儿童围绕各自特点开展活动和教育培训;安装广播设备,有线电视、宽带网络为开避孕药远程教育提供条件。
3、综治调解室。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方便开展纠纷调解和法制宣传工作。
4、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室。可单独设立,也可结合其它办公室设立,方便为民办事需要。
5、卫生服务室,有条件的村,可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和医药设备,方便村民就医保健。
(未完,全文共1641字,当前显示53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