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通知
各镇(区)党委、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的管理,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的整体功能,更好地服务农村广大党员群众,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的意见》(南办发[2006]39号)要求,现就抓好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好配套建设,实行规范管理
1、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在完成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基本建设的同时,要配齐办公桌椅、档案柜、电教设施、电话等办公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应配置电脑、科技文化图书、文体活动器材等,同时,抓好室外场地硬化、绿化和院墙、厕所等附属设施建设。要规范设置固定的党务、村务公开栏和致富信息、科普宣传栏。要把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与加强医疗卫生、文体娱乐、科技教育等公共服务结合起来,统筹考虑,逐步配套到位。
(未完,全文共1862字,当前显示38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