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溪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活动实施方案
鲁溪镇中心卫生院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
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决定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活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加强内涵建设、规范执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为主题,围绕加强组织管理、完善规章制度、改善院容院貌、规范服务行为等重点内容,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质量和管理水平三提升。到2016年年底,全县90%的中心卫生院、75%的一般卫生院、60%的行政村至少有一所村卫生室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从2014年开始,每年树立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力突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到2016年年底,全县评选出1个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和2个省级示范村卫生室。
二、工作原则
(一)按照分级负责、分步实施、重点培育、示范引领的原则,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管理。
(二)坚持服务基层、注重实效、动态管理的原则,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能力。
(三)按照“以评促建、以建促评、评建结合、规范发展”的原则,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发展。
三、重点内容
(一)加强硬件建设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命名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建设面积、区域划分符合卫生学要求,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床位数量、诊疗科目、设备配置应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建立包括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疾病预防、中医药、综合管理等内容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改善就医环境,通过宣传医德医风、道德规范、行为准则、服务意识等,形成具有卫生行业价值观和传统精神的文化氛围。
(二)健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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