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局关于加快建设完善街道文化站工
【发布单位】
福州市
【发布文号】
榕政办〔2008〕90号【发布日期】
2008-05-29【生效日期】
2008-05-29【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福建省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局关于加快建设完善街道文化站工作的通知
(榕政办〔2008〕9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文化局制定的《关于加快建设完善街道文化站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关于加快建设完善街道文化站工作的意见
福州市文化局
为更好地推进我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确保今年“建设完善31个街道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顺利完成,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硬件支持,根据《文化站管理办法》要求,借鉴全国其他城市的先进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快建设完善街道文化站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未完,全文共1703字,当前显示41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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