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竞聘上岗演讲稿
为深化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根据《云南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试行)》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自治县委组织部自治县人事局关于印发自治县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竞争上岗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及有关干部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竞聘上
岗的范围和职位
(一)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范围。本县卫生系统内符合竞聘上岗条件和资格的人员。借用到县外及县内卫生系统以外的人员不能参加竞聘上岗。
(二)竞聘职位。县民族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及各乡(镇)卫生院院长。
二、竞聘上岗的条件和资格
(一)竞聘上岗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对事业负责、对工作负责、对群众负责,忠于党和人民,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勇于奉献、艰苦朴素、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密切联系群众;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公道正直、善于团结广大群众,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有较为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实践经验,有胜任组织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文化水平。
(二)竞聘上岗人员应具备的资格
1、在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中,被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现任院长、副院长职务的可放宽到助理医师资格。
3、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少数民族、妇女、非党可适当放宽),在职在编人员。
4、县民族中医院、妇幼保健院院长要求主治(管)医师以上职称,其他各乡(镇)卫生院要求医师以上职称。
5、具备竞聘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资格。
三(来源:http://www.xiexiebang.com/)、竞聘上岗的程序和方法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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