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动力厂变电站管理制度
动力厂变电站管理制度
动力厂严禁烟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烟火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从业人员、公司财产安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天津市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动力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是在动力厂工作的人员(包括各级领导、全体员工以及外来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循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由动力厂各级领导商讨、协定,由办公室制定下发。
第二章制度基本规定
第四条动力厂生产区域内所有场所禁止烟火,本制度所指生产区域包括:生产车间及生产办公室。
第五条禁止携带火种(火柴、打火机、香烟等)进入生产区域内;
第六条办公楼、生产区域内禁止吸烟。在指定吸烟点内抽完烟烟头必须熄灭置于烟灰缸或烟灰盒内,禁止乱扔。
第七条机动车辆不得随便进入制氧、燃气生产车间区域,必须进入时需佩戴防火帽,并且有专人看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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