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保障厅关于下放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审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
法》的通知
(沪劳保福发(2006)40号)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十一月十日
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工时制度的管理,规范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不定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需要安排职工机动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不确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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