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
【发布单位】
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文号】
卫规财发[2009]7号【发布日期】
2009-01-17【生效日期】
2009-01-17【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
意见
(卫规财发[200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纠风办、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
为规范和推动新形势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我们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二○○九年一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
近几年来,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推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各地发展不平衡、采购政策不统
一、采购办法不完善、中介服务成本高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使其在保证药品质量、控制虚高药价、整顿购销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纠正不正之风、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根据中央纪委第十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对纠风工作的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实行政府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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