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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登山运动协会章程
登山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成立
为更好地组织员工参加业余锻炼活动,依照公司《工会协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成立“正荣(集团本部)员工登山协会”(以下简称“登山协会”)。
第二条宗旨
登山协会以“快乐参与、调节身心”为宗旨。
第三条机构性质
登山协会是一个由爱好登山运动的正荣员工自发、自愿结合的,隶属于工会管理的员工组织。
第二章组织
第四条理事会
为保障协会的日常运作,登山协会设立理事会。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秘书长1名,理事3-5名。
理事会对上接受工会的管理,对下负责登山协会的常务管理,具体职权如下:
(一)拟定与修订本章程;
(二)选举、任命、罢免理事长、秘书长及理事成员;
(三)商议、拟定登山协会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理事长
登山协会的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1年。如理事长任期内离职,由秘书长组织召开理事会会议,民主选举继任理事长。
理事长的职权如下:
(一)负责草拟本章程;
(二)负责组织召开理事会会议;
(三)负责制定登山协会的年度活动计划;
(四)负责按时提交登山协会的《(半)年度活动总结》;
(五)负责签批登山协会的所有正式文件。
第六条秘书长
登山协会的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1年。如秘书长任期内离职,由理事长组织召开理事会会议,民主选举继任秘书长。
秘书长的职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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