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与局上半年人口和计划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总要求,坚持“强基础、提素质、创特色、促转型、保稳定”的工作主
线,以宣传教育、优质服务、依法行政、利益导向、群众自治、生育关怀为手段,抓重点,克难点、树亮点,全面提高人口和计生工作管理水平,为新区开发建设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1.人口均衡发展有效推进。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常住人口出生性别比完成考核指标,再生育全过程管理率达到90%以上。
2.优质服务管理有效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现全覆盖,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80%以上,免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覆盖率达80%以上。
3.统计信息质量有效提高。统计误差率1%以下;全员人口信息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主要数据项准确率达到90%以上;当年度出生上报及时率达到95%以上。
4.流动人口均等化管理有效扎实。流入、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登记管理率和已婚育龄妇女信息掌握率均达到85%以上。
5.群众满意程度有效提升。幸福家庭关爱工程有序推进、实现各村(社区)全覆盖;计划生育惠民政策全面落实,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无因行政不当引发的计划生育重大案件,人口计生工作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推进村(社区)计生服务室规范化建设,推进新农村人口文化建设。
三、工作任务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2014年主要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1.推进村级工作规范化。坚持并完善新区、村二级例会制度,抽查督办村级例会落实情况。5月份和11月份分别对村(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暗访式评估。
2.推进目标管理制度化。改进和完善现有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以指导督办为主的考评机制。对平时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实行记实管理,并纳入年度人口计生工作考核。认真做好考核调查的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各种考评制度,制定调查质量跟踪追究管理办法,努力保证考核评估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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