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厕提升改造工程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厕提升改造工程的
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公厕提升改造工程,根据《关于加快主城区公共厕所提升改造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08]186号)精神,结合《关于建立为民办实事工程民主促民生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杭城管[2008]235号),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广泛征求意见
要在计划立项、设计方案阶段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公厕提升改造的需求意见。在此基础上,方可列为提升改造项目计划或实施工程建设。
1、征求意见的内容。通过调查摸底,初步确定提升改造项目计划后,对每个拟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公示。计划立项公示内容包括公厕改造前后的变化情况、拟改的具体内容、市民反映意见的渠道、监督方式等。设计方案公示内容包括内外效果图、平面图、改造需求的设计落实情况、市民反映意见的渠道、监督方式,尤其要明确公厕的朝向、层高、厕位数等市民关心的情况。通过开展征求意见工作,进一步落实老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2、征求意见的形式。区提改办按照统一的格式要求,对项目计划和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在拟新改建项目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期限7天。市提改办通过新闻媒体公示全市拟提升改造的项目计划。
二、充分考虑少数人的诉求。
1、在计划立项、方案设计两个公示阶段,区提改办组
1织街道、社区要对紧邻公厕的住户或单位,上门征求意见。
2、对居民的合理要求要认真研究并尽量满足,实在不能满足的要及时做好沟通说服工作。对居民反对意见强烈的项目,应暂缓实施。
3、对施工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妥善处理好公厕朝向、采光、通风等设施与周边居民的关系,在满足功能条件下,可调整部分设计,满足少数人的诉求。
三、在功能上拓展提升,注重公厕的实用性。
1、内部布局要合理,节约面积,增加厕位数,减少辅助用房面积,男女盥洗室、残疾人老年人厕位要合一,增加的面积优先确保厕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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