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与监测设备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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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slzjc-09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保证公司生产过程的监视和测量结果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满足对部门质量/环境/安全特性检测的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
3.职责
3.1质检处为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批监视和测量设备购置计划。
3.2各生产部门负责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申请购置符合规定精密等级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计划,自行采购、使用、维护、贮存、建帐,并负责按规定要求,选择国家指定的计量检测部门,按检定周期及时对所用设备进行检测。
4.工作程序
4.1对新采购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
4.1.1采购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出厂合格证、出厂检定证等出厂资料应齐全。
4.1.2监视和测量设备购置后,必须到国家指定的专门计量检测部门进行检定。
4.1.3经检定合格的,将合格标签贴在设备明显处;经检定不合格的,由采购人员依据计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定证书予以退货。
4.1.4采购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经检定合格后,入库妥善保管并及时建帐,无出厂编号的应自行编号,保存好出厂资料、检定证书。
4.1.5经检定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可按规定发放使用。
4.2在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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