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 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doc-免费下载

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

附件1:

上海市中小学、幼托园所校车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维护交通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依照•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委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3号令),以及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2号修改单的通知‣(公交管„2007‟162号),现就加强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托园所自有或租用运载学生上学、放学车辆(以下简称“校车”)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校车条件

校车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一)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处于定期检验有效期内,且一年内不会达到强制报废标准

(二)具有全市统一的颜色或标志。校车应在车辆前窗和后窗悬挂或粘贴具有“校车”字样的标志;学校自有校车应在车身上喷涂统一的颜色、粘贴校车标志和校名。

(三)校车应具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校车标牌。学校租用校车的,应租用具有营运资格的专业客运单位的车辆,不得租用个人车辆。

(四)幼儿及小学生校车必须确保足够数量的座位,禁止站立。中学—1—

生校车载人不得超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载客人数。

(五)校车每年增加一次安全技术临时检验

第三条驾驶人条件

校车驾驶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工作责任心强、技术熟练、驾驶经验丰富

(三)身心健康


(未完,全文共1974字,当前显示62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