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河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方案
为创造和谐稳定的幼儿园及周边环境,确保教师和幼儿的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通过对教职工、对幼儿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教职工和幼儿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幼儿园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幼儿园安全隐患、消防、饮食、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把教职工和幼儿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指挥机构总指挥:俞长金副总指挥:王小玲
成员:兰秋华王秋华廖春秀郭珍
职责。负责对幼儿园安全及周边治安的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协调调度,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并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发生事故时负责全面的指挥工作。
三、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立即报告县教育体育局;如发生3人以及上伤亡的向县两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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