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方须向总包方提供的资料
分包方须向总包方提供如下资料(安全、综合治理)
1、分包方必须是合格分包方,配合总包对进场人员总交底,签订安全协议书、文明施工协议书。分包单位在进场前应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上报给安全员李军和资料员周晓华,确定为是合格分包方,方可进场。
2、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上报总包、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记录。
3、分包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一名,并持有效上岗证。
4、分包方的(专业)安全应急预案。
5、分包方向总包提供所有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并提供机械设备验收记录表及机械清单。
6、分包方的分项安全技术交底每次上报一份到总包备查。
7、分包每天的“三上岗、一讲评活动”每周上报一份到总包处备查。
8、分包方每月配合总包对其进行一次安全业绩评定。
9、分包方在施工现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后才能动火。
10、分包方必须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原件上报总包审核,审核后退还,将复印件留底备案,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11、分包人员进场必须到总包安全员处办理胸卡(每张胸卡压人民币20元),退场时退还押金。
12、总包提供给分包方的安全物资、安全设施必须在办理交接手续后才能使用。
13、总包方对分包方安全检查不合格后发出的整改通知单,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成,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总包安全员。
分包方须向总包方提供如下资料(质量)
1、总包对分包进行质量总交底,分包方也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质量交底,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始之前另做有针对性的质量交底,并将交底记录上报总包备案。
2、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包括质量目标和具体保证措施,以及成品保护措施等。
3、分包方必须配备兼职质量员一名,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记录及检验批评定,资料上
报总包备案。
4、质量员对总包(监理、业主、上级部门等)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单等,必须及时整改并书面回复整改情况。
5、按时参加总包召开的质量会议。
6、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应作纠正和预防措施,并有书面记录,上报总包备案。
7、分包方使用的计量器具应有计量局发出的鉴定证书,并复印(盖章)一份上报总包备案。
8、材料在进场前必须向总包上报材料的合格证、准用证、试验报告等材质证明资料,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未完,全文共2873字,当前显示93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