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关于联合开展
徐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实施办法》的通知
徐地税发[2009]17号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各分局、稽查局,市局机关各单位:
现将《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实施办法》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积极建立税务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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