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邮电通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5篇]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外事侨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日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外事侨务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恩施州外事侨务局的批复》(鄂编发〔2007〕142号)和州政府《关于设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外事侨务局的通知》(州政函〔2007〕75号)精神,设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外事侨务局,是主管全州外事、侨务、引智工作的工作部门。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对外、侨务、引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引智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二)当好州委和州政府在外事、侨务、引智及港澳工作中的助手和参谋;提出制订本州外事、侨务、引智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的建议;检查本州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侨务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情况;协调本州的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处理本州重大的涉外事务及港澳事务;牵头或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本州外事业务和涉外事宜。
(三)围绕本州中心工作和对外开放的总体设想进行外事、侨务、引智调查研究,为州委、州政府的决策提出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本州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四)审核州直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州委或州政府审批的外事、侨务、引智文件;承办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和州政协领导人出访事宜;审核本州正、副县级及其他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和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的有关事宜,并直接报送州领导审批;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拒办手续,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负责组织或协助接待来本州进行访问等公务活动的外宾;统筹安排州委、州人大、州
政府、州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
(六)负责我州涉外、涉侨、涉港澳应急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七)负责引进国外智力,管理本州聘请的外国专家和我州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以及赴港澳培训的工作;处理或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八)管理来本州采访的外国记者;指导本州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
(九)负责协调管理外国非政府组织在州内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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