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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的通知
赤红政办发„2011‟2号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山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委办局:
《红山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
1.红山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方案;
12.红山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流程图;
3.红山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
红山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统筹城乡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09‟53号)、《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赤政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以及2011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重点推进旗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农民利益为根本,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要求,逐步建立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力争用五年的时间,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覆盖
3全区农村,使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生活方式发生根本性变化,达到基础设施完善、农民普遍受益、干群关系和谐、基层政权稳定、党和政府在群众中威信提高的良好效果。
二、基本原则
(一)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尊重民意,以农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筹劳为前提,注重政府资金的奖励和引导,使政府投入和农民出资出劳及其它社会力量捐助相结合,共同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二)规划先行,合理布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要密切结合《红山区2011--2015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五年规划》,做到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规划先行、分步实施、资金统筹、科学管理。
(三)村民受益,注重实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
(四)量力而行、合理负担。以投资小、见效快、受益广的项目为切入点,循序渐进,先易后难,注重实效。妥善处理调动农民筹资筹劳积极性与减轻农民负担的关系,防止贪大求全,建设不切实际和加重农民负担的项目。
(五)整合资金,形成合力。以新农村建设为平台,加大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将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和其他相关资金统筹安排,捆绑使用,形成合力。
(六)以点带面,重点推进。选择工作基础较好、村两委班
4子得力、村规民约健全、群众积极性高的村重点推进,集中财力物力打造精品项目,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示范引导、全面推进。
(七)建管同步,管护落实。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形成的资产,议事主体要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和养护资金来源,提高设施的使用和管护水平,以发挥长期效益。
(八)透明操作,强化监督。健全制度,规范程序,确保议事过程、项目申报、项目验收、资金和劳务的管理和使用公开透明,接受群众及相关部门的监督。
三、财政奖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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