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人事调整
附件3: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0年干部人事调整
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树立坚定信念、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要求,紧密联系学校改革发展的实际,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一步优化中层班子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加快实现学校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处、科级干部任职条件
处、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工作实绩突出。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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