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昆明市人民政府批转《昆明市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单位】

82305

【发布文号】

昆政发[1998]112号【发布日期】

1998-12-18【生效日期】

1998-12-18【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昆明市人民政府批转《昆明市建筑材料、

渣土运送及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昆政发〔1998〕112号)

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区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市市容管理局上报的《昆明市建筑材料、渣土运送及处置管理办法》,现予批转执行。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八

昆明市建筑材料、渣土运送及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条第一条为搞好我市环境卫生,维护市容市貌整洁,加强建筑材料、渣土运送及处置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昆明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材料是指工程建设中所需的各种用料;渣土是指建设、装修、修缮、拆除、绿化等工程产生的建筑废弃物和余泥弃土。

第三条第三条本市施工场地建筑材料、渣土运送及处置的管理工作,由昆明市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容局)负责,市建筑业管理局、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进行管理。


(未完,全文共1656字,当前显示51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