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纪要
安监处会议纪要
一、外委工程
1、外委工程的开工报告必须有安监处参加或报安监处;
2、安监处要不定期对外委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3、检查中隐患问题的考核比照大矿;
4、工程验收和结算必须经过安监处签字。不经过安监处签字的,处罚责任人2000元,并在矿经营办公会上通报。
二、多营公司和建安公司的检查要求另定
三、回收区安监员的配备
1、回收区要尽快配备安监员,包括安监员的取证、上岗、人员管理、工资结算等;
2、回收区要逐步完善安全机构,并配齐专职安监员;
3、要求回收区成立安监组,限期设立并完善,否则考核。(三月中旬集团公司开设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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