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水利厅
关于发布《四川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和规范全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掌握水土保持状况,建立水土保持动态数据库,为防治水土流失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实施办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四川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四川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
监测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全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掌握水土保持状况,建立水土保持动态数据库,为防治水土流失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实施办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开发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个人)和对开发建设项目实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的单位,应当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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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