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治水工作要求,认真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围绕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主要任务,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面完善河长制、湖长制体系。
二、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控源截污、河岸整治、清淤疏浚、调水引流、生态修复,推动河长制工作转型升级。
街道河道管理保护规划体系基本建立,河道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全面落实,水资源利用科学有序,水域面积稳中有升,河道防洪、供水、生态功能明显提升,“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生态”的现代河网水系基本建成,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高。
三、整体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健全控制指标体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合理确定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二)加强水环境治理
根据水功能区确定的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切实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登记工作,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完善水资源管理系统和监测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要求,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为重点,积极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三)加强水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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