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治污降霾”和**区“铁腕治霾”的总要求,开展好“保卫蓝天”专项行动,防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大气污染及对公共交通安全的威胁,促进秸秆资源合理利用,改善空气质量,依照**区禁烧办2017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特制定本镇本方案。
一、禁烧范围
全区域全时段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二、禁烧目标及原则
禁烧目标。农作物秸秆禁烧率达到100%。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块黑斑”,确保中心城区、旅游景点等人口集中区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良好,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交通通行不受影响,开展好“铁腕治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禁烧原则。政府主导,镇(办)主体,综合利用、粉碎还田、集中堆放、杜绝火点、责任追究。
三、时间安排与工作步骤
今年秸秆禁烧工作重点时段分为夏季与秋季两个时段,夏季为5月1日至6月20日,秋季为8月20日至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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