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束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文件
叙委组„2009‟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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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叙永县人事局
关于印发《叙永县县乡机关、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四个特别”的要求,着力加强县乡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现将《叙永县县乡机关、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试行)印发你们,请及时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讨论,并切实遵照执行。
中共叙永县委组织部叙永县人事局
2009年10月10日
叙永县县乡机关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四个特别”的要求,切实加强县乡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实现叙永经济和社会强势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特对全县县乡机关党员、干部提出如下行为规范:
一、政治坚定,对党忠诚。
1、自觉加强政治思想修养。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共产主义理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党性修养,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2、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决定,坚决服从党的指挥,坚决维护政令畅通。
3、自觉做到爱党爱国爱家乡。对党充满无限激情,维护党的尊严、保守党的秘密、宣传党的主张。对祖国充满无限热爱,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对家乡充满建设豪情,唱响“爱家乡、思发展、重实干、建和谐”主旋律,坚定真抓实干、建设美好家乡的理想信念,增强热爱家乡、宣传家乡、建设家乡的责任感,争当安心基层,扎根叙永干事创业的模范。
二、转变作风,服务群众。
4、要有崇高的群众观念。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时刻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察民情,解民忧,助民困。
5、要有务实的为民作风。要时刻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需于民,把“部门帮村、党员帮户”落到实处,实实在在为基层服务,为群众谋利,让群众满意。
6、要有优质高效的服务质量。要切实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当日事当日毕,自觉做到热情接待、文明解答、耐心办事、礼貌相送,坚决禁止推诿扯皮、拖拉搪塞,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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