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
为有效治理市区扬尘污染,遏制各类施工运输车辆超高超载、超速行驶、敞口运输行为,杜绝施工车辆带泥上路和抛洒污染道路,以及拆迁和建筑工地裸露现象,营造干净、清新、有序的城市环境,按照有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标准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要达到下列标准:
1、拆迁和施工工地按标准规范管理,拆迁房屋实行降尘措施,拆迁和施工工地实行防尘网覆盖,无渣土和黄土裸露;施工工地按标准硬化出入口道路,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且正常发挥作用,无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
2、运输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进行密封改装,商砼车辆必须加装放遗漏设施,做到运输密封无遗漏,并安装卫星定位系统,纳入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数字化监管平台。
3、各类施工运输车辆无不遵守交通规则、超速超载、闯红灯、遮档车牌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4、城市规划区内无乱堆乱放建筑垃圾的行为。
5、各类货运车辆无未经批准进入市区,造成城市道路损坏的行为。
二、职责分工
1、拆迁和施工工地的治理整顿。第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第二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拆迁和建筑工地)、市城管局(市政公用工地)。
2、运输车辆的治理整顿。第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第二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住建局(商砼车辆)。
3、运输车辆违反交通法规行为治理整顿。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
4、城市规划区内乱堆乱放建筑垃圾治理整治。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5、各类货运车辆进市运输治理整顿。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
三、治理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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