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占地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方案
占地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占地拆迁和安置以满足第五个单项工程建设需要为原则,尽量减轻占地拆迁任务,合理控制经费开支。工程建设用地尽可能利用流湖圩、药湖联圩掌握的国有土地进行调剂,涉及外县土地和通过调剂确实难以解决的用地,参照国家同类工程有关标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本工程建设性质适当给予资金补偿;建设范围内群众的房屋拆迁、占地等补偿,本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原则,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依法按照价值评估和损失赔偿原则据实进行;凡涉嫌违章的建筑物,由有关单位负责自行安排拆迁。
二、组织领导
占地拆迁和安置工作在县鄱阳湖二期防洪工程*县第五个单项流湖圩、药湖联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拆迁安置组的具体协调下,以石岗镇、松湖镇、流湖乡、厚田乡为主,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进行。按照任务和职责分工,做好占地拆迁和安置工作,确保工程按期实施,确保社会稳定,确保群众满意。
三、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一)占地、拆迁范围、数量和补偿标准的确定由拆迁占地安置办公室主持进行,有关乡镇积极配合工作。
(二)土地(含水塘)征用和调剂工作,由相关乡镇牵头负责,县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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