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采取措施加强双节期间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兰政办发„2007‟14号
兰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坪县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控禽流感等重大疫病成员单位:
《兰坪县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二月十二日
—1—兰坪县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和全省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为及时、迅速、有序地做好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确保我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防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免疫、消毒、监测、监管等科学防控措施,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早、快、严、小”的原则,积极应对、快速反应,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相结合的防治措施,扎实做好饲养、生产、加工、运输、贮存、购销等各环节的动物防疫工作,严防疫情传入我县。
二、工作目标
根据全国和全省防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我县防控工作要做到“两个落实”、“四个确保”,即落实防疫工作责任,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不因工作失误导致疫情发生,确保全县畜禽免疫密度、产地检疫率和屠宰检疫率达100%,确保境外疫情不传入我县,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三、疫情防治措施
(一)加强免疫注射工作。各乡镇要务必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抓好畜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常规补针免疫工作,积极
—2—督促免疫注射的进展,杜绝免疫空白点和免疫死角,保证免疫密度及免疫质量,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免疫注射率必须达到100%,其他免疫项目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加强消毒灭源工作。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将根据全省防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和部署,及时组织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对辖区内公路沿线的重点饲养场户、畜禽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等环境进行地毯式的消毒灭源,消毒面要达到100%,达到彻底消杀病原的目的。
(三)加强疫情监测和疫情管理。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疫情的监测工作,加强预警监测和预警处置,及时消除疫情隐患,避免疫病疫情的发生。要在经常性监测工作基础上,突出加强对金顶、通甸、兔峨等主要进出县境的公路沿线、养殖密集区和重点养殖场户组织开展集中监测。禽流感监测工作具体监测方法、监测对象、监测环节、监测结果处理,按照农业部《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规范》执行,口蹄疫等动物疫病的监测工作,按照农业部《口蹄疫等14种动物疫病监测方案》执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畜牧局报告突发动物疫情,按照农业部《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逐级上报后,由国家农业部统一公布。严禁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对外透露、报告疫情信息,严禁不经批准将病死畜禽或病料转移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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