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总结
××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县林改办的统一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昭通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加快林产业发展的意见》、大关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产业发展的意
见》,深入学习《中共大关县委大关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全镇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村民的积极参与,按期完成了全镇的主体改革工作。达到了产权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利划分明确的改革效果,调动了广大群众及社会力量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促进了林业产业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和林区和谐稳定。为了深入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结经验教训,现将××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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