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实施方案
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
2010年3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与之配套衔接,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建立和实施上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措施。为此,各地各部门要做到以下几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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