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土乡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5篇]
黄府发[2011]41号
黄土乡人民政府
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
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精神指示,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和任务
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采取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切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两个主体责任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乡人民政府已成立黄土乡人民政府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其成员如下:
组长:曾昭堂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副组长:刘晓东乡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陈明洪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田永刚乡政府副乡长
成员:冉启河派出所所长
肖玉叶综治办干事
黎进黄土办事处总支书记冉茂万李家办事处总支书记田景周司法所所长肖国东安监站站长高伟劲乡企站站长肖明飞财政所所长谯思勇乡国土所所长李军供电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办公室,由肖国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办公。
三、时间和工作重点
(一)时间。2011年5月1日~10月31日。
(二)重点范围及重点内容
重点范围。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和领域。
重点内容。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把打击技改整合非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作为重中之重。
1、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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