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江苏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建设项目审批,确保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关联法规:全国人大法律(1)条地方法规(2)条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和蓄滞洪区)及其配套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设项目及设施,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隧道、管道、缆线、取水口、排水口等建筑物(构筑物),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以及其它公共设施(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第三条;河……查看全文>>
字数:3048下载WORD

第一条为加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的管理,确保江河防洪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河道(包括河滩地、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包括开发水利(水电)、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口、排污口等建筑物,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以及其它公共设施(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第三条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查看全文>>
字数:2543下载WORD

信息提供日期:2016-05-07【字体:大中小】视力保护色:(1992年4月3日水利部、国家计划委员会颁发,自发布之日期起施行)第一条为加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的管理,确保江河防洪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河道(包括河滩地、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包括开发水利(水电)、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口、排污口等建筑物,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以及其它公……查看全文>>
字数:2604下载WORD

【颁布单位】国务院批准,水利部、国家计委发布【章名】全文第一条为加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的管理,确保江河防洪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河道(包括河滩地、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包括开发水利(水电)、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口、排污口等建筑物,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以及其它公共设施(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第三条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河道管……查看全文>>
字数:2575下载WORD

江苏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建设项目审批,确保防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关联法规:全国人大法律(1)条地方法规(2)条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和蓄滞洪区)及其配套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设项目及设施,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隧道、管道、缆线、取水口、排水口等建筑物(构筑物),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以及其它公共设施(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第三条;河……查看全文>>
字数:3048下载WORD

第一条为加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的管理,确保江河防洪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河道(包括河滩地、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包括开发水利(水电)、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口、排污口等建筑物,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以及其它公共设施(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第三条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查看全文>>
字数:2543下载WORD

信息提供日期:2016-05-07【字体:大中小】视力保护色:(1992年4月3日水利部、国家计划委员会颁发,自发布之日期起施行)第一条为加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的管理,确保江河防洪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河道(包括河滩地、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包括开发水利(水电)、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口、排污口等建筑物,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以及其它公……查看全文>>
字数:2604下载WORD

水利部国家计委水政[1992]7号文发布第一条为加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的管理,确保江河防洪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河道(包括河滩地、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包括开发水利(水电)、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口、排污口等建筑物,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以及其它公共设施(以下简称建筑项目)。第三条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经河道主管……查看全文>>
字数:1324下载WORD

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宿政〔1999〕10号1999年9月9日)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城市范围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以及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指宿州市(以下简称市)、各县县城(以下简称县城)和建制镇。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指城市市区、近效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查看全文>>
字数:6069下载WORD

【发布单位】江西省宜春市【发布文号】【发布日期】2003-12-12【生效日期】2003-12-12【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宜春市中心城市规划区村民建房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宜春市中心城规划区村民建房的规划管理,保障城市总体规划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本市中心城规划区内的村民建造私房,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第三条在中心城规划区内,禁止城镇居民建造私房,严格控制本地村民建私房。中心城区以外的农村村民不得在中心城区内建造私房。第四条第四条本办法……查看全文>>
字数:3318下载WORD

贵阳市城乡个人建房规划管理暂行办法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贵阳市城乡个人建房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4月12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市长袁周二○一○年四月十三日贵阳市城乡个人建房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乡个人建房规划管理,规范城乡个人住宅建设,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城乡规划区范围内,城乡个人新建、改建、扩建和翻建住房等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个人建房,是指本市城乡居民、村民在其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宅基地相关批准文件所确定的土地范围内,新建……查看全文>>
字数:3136下载WORD

同安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个人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个人建房的管理,改善居民生活居住条件,加快推进城市化和城乡统筹发展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私人住房规划审批授权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实施管理的范围。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分区规划》(2004—2020)划定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和洪塘镇、凤南农场及五显镇的部分区域。具体包括大同街道、祥平街道、新民镇、西柯镇、洪塘镇、凤南农场、五显镇镇区及……查看全文>>
字数:6419下载WORD

黄陵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个人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个人建房管理,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加快推进城市化和城乡统筹发展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实施管理的范围。依据《黄陵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四至)具体包括梨园片区,老城区。梨园片区分为东、中、西组团。老城区包括张寨片区、西商业街区、老城区、官庄片区。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建房,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村(居)民新建、翻改建(含加层)、扩建供其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居住的私有住房。第四条在第二条规……查看全文>>
字数:4689下载WORD

【发布单位】江西省宜春市【发布文号】【发布日期】2003-12-12【生效日期】2003-12-12【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宜春市中心城市规划区村民建房规划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宜春市中心城规划区村民建房的规划管理,保障城市总体规划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本市中心城规划区内的村民建造私房,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第三条在中心城规划区内,禁止城镇居民建造私房,严格控制本地村民建私房。中心城区以外的农村村民不得在中心城区内建造私房。第四条第四条本办法……查看全文>>
字数:3321下载WORD

贵阳市城乡个人建房规划管理暂行办法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贵阳市城乡个人建房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4月12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市长袁周二○一○年四月十三日贵阳市城乡个人建房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乡个人建房规划管理,规范城乡个人住宅建设,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城乡规划区范围内,城乡个人新建、改建、扩建和翻建住房等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个人建房,是指本市城乡居民、村民在其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宅基地相关批准文件所确定的土地范围内,新建……查看全文>>
字数:3139下载WORD

同安区农村(规划区范围外)个人建房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区农村(规划区范围外)个人建房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农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个人建房是指本区农村(规划区范围外)集体所有土地上村民新建、翻改建(含加层)、扩建、迁建等供其本人或者其家庭成员居住的私有住房。第三条区建设局和规划分局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村镇建设与规划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土房产分局是本区个人建房用地的监督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国土资源所负责本辖区内村民建房的用地管理。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个人建房审批监……查看全文>>
字数:3268下载WORD

黄陵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个人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个人建房管理,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加快推进城市化和城乡统筹发展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实施管理的范围。依据《黄陵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四至)具体包括梨园片区,老城区。梨园片区分为东、中、西组团。老城区包括张寨片区、西商业街区、老城区、官庄片区。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建房,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村(居)民新建、翻改建(含加层)、扩建供其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居住的私有住房。第四条在第二条规……查看全文>>
字数:4692下载WORD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个人建房的管理,改善居民生活居住条件,加快推进城市化和城乡统筹发展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私人住房规划审批授权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实施管理的范围。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分区规划》(2004—2020)划定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和洪塘镇、凤南农场及五显镇的部分区域。具体包括大同街道、祥平街道、新民镇、西柯镇、洪塘镇、凤南农场、五显镇镇区及五显镇同新路南侧的行政区域。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查看全文>>
字数:6422下载WORD

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水利厅文件川水发[2004]40号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川水发[2004]4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江河行洪排涝畅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管理范围内,兴建开发水利水电、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或修建拦河、跨河、穿河……查看全文>>
字数:3467下载WORD

陕西省江河水库管理局渭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二、建设项目的受理三、建设项目的审查四、涉河补救工程及补偿措施的落实五、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与监督六、建设项目的验收七、附则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渭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河道防洪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制定主要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四)《陕西省实施〈防洪法〉办法》;(五)《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六)《陕西省实施办法》;(七)水利部、黄委及省水利厅有关文件规定。……查看全文>>
字数:4608下载WORD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