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镇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推荐]
新民镇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
为推进我县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公传发〔2014〕1029号)、市消安委《关于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乐消安〔2014〕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为切实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刚,坚持“整体防控、以点带面、以面保点”的工作思路,全面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和媒体曝光,推进责任落实,督促整改到位,切实达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防范事故、确保安全”的目的。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镇政府决定成立工作组:
组长:镇长杨彥贵,
副组长:副镇长胡兴权、副镇长朱安旭
组员:镇安委员会成员单位(派出所、卫生院、城管中队、民兵应急分队)、吴世军、张兴涛、彭晋、潘华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党政办,电话。4281018,具体负责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
三、整治时间
2014年7月30日至9月30日。
四、整治措施
(未完,全文共1979字,当前显示61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