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畜牧兽医局党总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国土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决定,促进在开展国土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勤政建设,根据党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以及独山县纪委《关于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一、责任内容
(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主要责任是:
1、根据上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主持党组会议,制定本局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明确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2、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党组会议,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3、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适时对本局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廉洁从政的能力。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并对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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