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全省“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方案
全市“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
全市“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司法厅文件精神,12月4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依法治市成员单位和高昌区依法治区成员单位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12月4日上午11:30—13:30(北京时间)
二、活动地点
xx市青年中路步行街
三、参加单位
市依法治市成员单位(详见附件4)和高昌区依法治区成员单位。上述单位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高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宣传单位桌椅摆放在青年中路步行街靠近火洲大酒店分店一侧。
四、活动内容
(未完,全文共1159字,当前显示35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