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提醒20条
国防科技工业安全保密“六条规定”释义
第一条禁止私自在机关、单位登陆互联网释义
私自在机关、单位登陆互联网是指:
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在机关、单位私自利用公有或个人计算机以及其他具有联网功能的电子设备登陆互联网。互联网是一个完全开放的网络空间,境外情报机构已经把互联网作为窃取情报的重要途径,且攻击手法日益隐蔽、日趋先进。涉密机关、单位登录互联网的ip地址,是境外情报机构窥视的重点,在未采取管理和技术防范措施的情况下,私自在机关、单位登陆互联网,一旦发生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或设备上处理、存储、传输泄密信息,导致泄密事件发生。由于一些工作人员对访问互联网存在的安全风险缺乏了解,利用互联网处理、存储、传输涉密信息的现象屡禁不止。在军工单位近年来发生的泄密事件中,90%以上与互联网有直接关系,互联网已成为泄密的主要渠道。因此,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在机关、单位登录互联网的监督控制管理,已经成为当前安全保密管理的一项紧迫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机关、单位应建立登陆互联网管理制度;
(二)集中使用的连接互联网计算机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分散使用的连接互联网计算机应明确管理负责人;
(三)工作人员登录互联网必须通过审批,进行实名登录,严禁将涉密载体带入登录互联网的场所;
(四)采取必要的技术防护与监控措施,记录工作人员访问的互联网网址;
(五)对外发送电子邮件、发布信息,须经保密审查;
(六)禁止将个人具有连接互联网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机关、单位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第二条禁止在家用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释义
在家用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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