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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现状和对策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知识
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人员集中、流动量大的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等。
一、公共娱乐场所的火灾危险性
1.室内装修、装饰大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
公共娱乐场所内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大。如一些影剧院、社堂的屋顶建筑物件是木质物件或钢质结构,舞台结构和木地板均是可燃的;道具和布景等可燃物集中;观众厅、天花板和墙面为了满足声学设计音响效果,大多采用可燃材料,使得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增大了发生火灾事故的概率和后果。
2.用电设备多,着火源多,不宜控制。
公共娱乐场所一般采用多种照明和各类音响设备,数量多,功率大,如果使用不当,很容易造成局部过载、短路等,从而引起火灾。有的灯具表面温度非常高,如碘钨灯具的石英玻璃管表面温度可达500℃-700℃,若与幕布、背景等可燃物距离过近,极易引起火灾;公共娱乐场所由于用电设备多,连接的电器设备、线路也多,大多数影剧院、礼堂等观众厅的闷顶和舞台线路纵横交错,倘若安装不当、使用不当,很容易引起火灾;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往往需要各类明火或热源,如果管理不当会引起火灾。
3.发生火灾蔓延快,扑救困难。
公共娱乐场所的歌舞厅、影剧院、礼堂等发生火灾,由于建筑跨度大(有的处于垂直或悬挂状态)、空间巨大、空气流通快,加之采用大量的可燃物料和可燃设备,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发展迅速、燃烧猛烈,极易造成房屋的倒塌,会给扑救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
4.人员集中,疏散困难,易造成人员的重大伤亡。
公共娱乐场所承租的比例较大,工程新建时为其它功能,导致改建成公共娱乐场所时,在疏散距离、疏散宽度以及消防设施等方面很难完全达到国家技术标准。公共娱乐场所为隔音、保温的需要,往往采用全封闭的建筑装修形式,发生火灾后,烟气容易集聚,可供人员安全疏散的时间较短,而且人员大量集中,即使是小的火灾事故,也会导致人们惊慌失措、相互拥挤、争先逃生,无法及时疏散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5.管理运行过程中容易出现薄弱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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