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doc-免费下载

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

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苏政发[2011]9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是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重要生力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高校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依然较大,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目标任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高校要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就业服务,健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实现应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70%以上、年末总体就业率达90%以上的工作目标。

二、大力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一)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增加就业机会。适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要求,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升级中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结合实施“新兴产业倍增、服务业提速、传统产业升级”三大计划,不断拓展相关产业的就业规模,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支持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鼓励农业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相关行业和产业与高校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及岗位对接活动,使广大高校毕业生能够学有所用。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在所承担的项目实施过程中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

(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继续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计划”等,做好各类项目之间的政策衔接,落实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就业政策。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时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苏北县以下(不含县政府驻地)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3年以上(含3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分别享受国家和省出台的学费代偿政策。对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在机关工作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后级别工资高定1至2档;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至2级。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应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招录。市级以下机关特别是县、乡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应采取有效措施吸引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录用计划应主要用于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


(未完,全文共4264字,当前显示127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