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南京有限公司章程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210012。
第二章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条万元。
第五条5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
第六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作出书面决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书面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
第七条公司股东的姓名如下:
自然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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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八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自然人姓名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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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条公司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
(2的报酬事项;
(3(4
(5
(6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未完,全文共1632字,当前显示53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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