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文章标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村合作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村合作银行
【发布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
银发〔2004〕6号【发布日期】
2004-01-09【生效日期】
2004-01-09【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文件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农村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发〔2004〕6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及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各监管局:
近年来,随着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信用社及其联社(以下统称信用社)代理基层国库业务逐年增多。截至2002年底,全国共有13个县级支库和7421个乡(镇)国库业务由信用社代理,其中,乡(镇)国库的代理数量占金融机构代理总数的56%。
(未完,全文共2372字,当前显示36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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