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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英才杯”活动总结
关于举行江西省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备通知
各高校团委:
江西省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将于2011年5月下旬在赣南师院举行,全国竞赛将于2011年下半年在大连理工大学举行。由于全国赛事文件未下发,现就有关事宜先期通知各高校进行准备。
一、关于省级赛事安排
1、各高校竞赛、初审、组织申报阶段(2011年3月)各高校应成立参赛协调小组,确定本校参赛组织实施计划,在学生中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组织和指导学生申报、参赛,并按章程规定对申报作品及作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学生申报作品进行初评,于2011年3月底之前按分配作品数额向省组委会申报作品参加全省竞赛。
省属本科院校分配作品数额按照在校人数在上届基础上稍有下调(不再包含独立学院),非省属本科院校按在校人数参照省属本科院校比例确定(独立学院单独申报参赛),高职专科院校原则上每校不超过2件(高职专科是否单独成组需与其他主办单位沟通)。具体分配名额以正式通知为准。
由于各高校已进入或即将假期,请校团委主动协调相关部
—1—室和指导老师、学生做好相应准备,开学后举办校级赛事。
2、省级预赛和参展准备阶段(2011年4月)
所有参赛作品将送省级评审委员会进行盲审,各高校按省组委会要求做好参评、参展的各项物资技术准备和组团、组队工作。
3、省级终审、展览、表彰阶段(2011年5月)各高校报到和完成布展工作,举办作品展览。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终审,并由作者进行答辩或展示。在此基础上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比赛。
【注意事项】
各高校要突出竞赛的群众性,重点在院(系)进行动员,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
由于今年将在西安举办绿博会,各高校可结合本校实际着手准备绿色环保专项作品。
要坚决杜绝以学校科研项目冒充学生作品的现象,如有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
二、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1、2011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2、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1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2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3、增加作品自查环节,申报学校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申报作品的要求,接受竞赛组委会抽查。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该学校不得补报作品。经核实有舞弊、抄袭、作假等情形的作品,从该参赛学校总分中扣除相当于三等奖分值的双倍分数,同时取消该学校参评集体奖项的资格。
4、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5、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挑战杯”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6、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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