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学习培训
【发布单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文号】
安监总党〔2007〕15号【发布日期】
2007-05-24【生效日期】
2007-05-24【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学习培训的指导意见
(安监总党〔2007〕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党委),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党组,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以下简称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和《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结合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学习培训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大局,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充实学习培训内容,改进学习培训方法,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学习培训质量,大幅度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对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普遍轮训一遍,使广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进一步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在理想信念上更加坚定,在政治思想上明显提高,在履职能力上明显增强。
(三)主要任务。按照分级分类和全员培训的原则,抓好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学习培训。坚持对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学习培训,加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和技能训练。把学习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殊需要结合起来,增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为中心内容,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培训。深入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培训,大力加强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学习培训,继续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自律、思想道德和国情形势等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夯实理论基础、开阔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
――围绕实现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目标,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着力对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重要决策部署进行消化理解,融会贯通,引导广大干部全面深刻地理解安全发展的科学内涵,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
(六)、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行政诉讼、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许可等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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