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的心得体会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基本原则,提出“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这个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意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在现实生活中,有个别人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对立起来。这种观点是极端错误的,有必要彻底澄清。
“悬衡而知平,设规而知圆”。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依法治国,两者之间并非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关系,而是有机统
一、相互促进的关系。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在当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种领导地位是历史和人民作出的庄严选择,并得到我国宪法的确认。因此,要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目标,切实树立宪法的权威,使宪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就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保证作用。实践表明,中国法治建设离不开党的领导,中国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是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不断深化发展的。1978年,中国只有宪法和婚姻法等寥寥几部法律,而截至今年3月,我国现行有效法律已经达到242部。中国法治建设的最大推力来自于党中央,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这种力量作用越发明显。正是在党的领导下,法治中国的蓝图正在一步步变为现实。因此说,“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克难时期,也是需要大力彰显法治地位和作用的关键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既需要顶层设计,也需要基层治理,发挥好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至关重要。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不仅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也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更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
二、推进依法治国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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