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司法所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9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贯彻省、市、县党代会精神,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重要一年。今年上半年全镇人民调解工作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全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紧紧围绕强化党政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衔接联动、攻坚疑难矛盾六个重点环节,着力化解关系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类突出矛盾,为全镇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党政领导,健全领导机构,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我镇已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易宗海同志为主任,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大调解协调中心,对全镇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统一协调、指挥,进一步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镇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把人民调解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按实支付,提供了财政保障。人民调解个案补贴落实面达100%。
二、完善机制,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村(社区)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调委会、预警网络。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县司法局。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
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镇。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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